一、设定依据
(一)德阳市财政局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德市财社〔2014〕59号)
(二)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阳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德人社〔2017〕73号)
(三)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阳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公布德阳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德人社办〔2018〕431号)
二、申请条件
(一)凡我市境内企业职工和我市户籍的城乡劳动者具备晋升职业资格申报条件,通过到技师学院、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定点高技能人才培训机构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或经企业自行培养,或经本人自学,并经职业技能考核评价取得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相应职业(工种)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知识等方面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新能力培养,并取得相应培训证书的高级技师。
(二)参加同一技能等级(项目)培训的人员,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政府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
三、申报资料
(一)企业申请
1、填报《德阳市企业申请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申报审批表》4份;
2、提供《德阳市企业申请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人员名单》2份;
3、补贴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4、补贴申报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所在企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等材料。
(二)劳动者个人申请
1、填报《德阳市个人申请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申报审批表》4份;
2、补贴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补贴申报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参加培训由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往来票据1份(或税务发票)(自学成才人员不用提供)
5、申报者本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
四、办理流程
(一)受理。申请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的企业或个人向同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对申请资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受理;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或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告知相关政策或需补充资料。
(二)审查。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对申报补贴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核实,对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进行抽查核对后,在《补贴申报审核表》上签署核实意见。
(三)上会。召开局长办公会对申请材料进行集体会审。
(四)公示。将审核通过的培训补贴项目、人数、补贴金额等,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五)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补贴申报审核表》上签署意见。
(六)补贴资金申请。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意见,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划拨申请,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基本账户。
(七)资金拨付。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依据《补贴申报审核表》直接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职业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劳动者个人的银行账户。
五、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六、联系方式
0838-2513479;0838-2536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