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下乡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农劳办发〔2019〕10号)
(二)德阳市财政局、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德阳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德市财规〔2019〕3号)
二、申请条件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员在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劳务品牌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培训补助。
三、申报资料
(一)劳务品牌培训申报表;
(二)培训预决算;
(三)培训人员基本资料;
(四)承训机构的培训方案;
(五)受训人身份证;
(六)培训花名册;
(七)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八)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四、办理流程
(一)受理。申请劳务品牌培训补贴的职业培训机构向同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对申请资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受理;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或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告知相关政策或需补充资料。
(二)审查。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对申报补贴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核实,对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进行抽查核对后,在《补贴申报审核表》上签署核实意见。
(三)上会。召开局长办公会对申请材料进行集体会审。
(四)公示。将审核通过的培训补贴项目、人数、补贴金额等,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五)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补贴申报审核表》上签署意见。
(六)补贴资金申请。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意见,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划拨申请,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基本账户。
(七)资金拨付。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依据《补贴申报审核表》直接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职业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五、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六、联系方式
0838-2507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