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一)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财政局、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阳市应急管理局、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安全技能培训补贴发放管理的通知》(德人社〔2020〕201号)
(二)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财政局、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德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德人社发〔2020〕110号)
二、申请条件
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就业地在我市的贫困家庭子女、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役军人、残疾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对口援助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余刑不满一年的监狱服刑人员、强制隔离余期不满1年的戒毒人员(以上全部培训对象简称“重点群体”);我市辖区内企业职工。
三、申报资料
1.德阳市安全技能培训补贴申报表;
2.德阳市安全技能培训人员名册(劳动者个人申请可不提交);
3.劳动者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
4.证书复印件;
5.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劳动者个人申请提供);
6.企业委托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培训的相关协议(企业申请提供)。
四、办理流程
(一)受理。申请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培训机构、企业或个人向同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对申请资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受理;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或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告知相关政策或需补充资料。
(二)审查。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对申报补贴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核实,对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进行抽查核对后,在《补贴申报审核表》上签署核实意见。
(三)上会。召开主任办公会对申请材料进行集体会审。
(四)公示。将审核通过的培训补贴项目、人数、补贴金额等,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补贴申报表》上签署意见。
(六)资金拨付。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依据《补贴申报审核表》直接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培训机构(企业)或劳动者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劳动者个人的银行账户(或劳动者社会保障卡)。
五、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六、联系方式
0838-2513479;0838-2536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