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德阳市旌湖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部分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德阳市旌湖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请示》收悉。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8〕44号)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实施范围是:
(一)对下列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共13人:
总经理1人、营销人员10人、采购员2人。
(二)对下列工作岗位实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共188人:
厨师53人、经营部门服务员58人、厨工29人、经营部门基层管理人员16人、驾驶员2人、中层管理人员30人。
二、你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可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你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四、你单位在收到批复后,应将批复决定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你单位要建立职工工时登记制度,如实记录职工工作时间情况。
六、本批复有效期两年,即2022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19日。到期后若仍需执行,应在期限届满前30日重新申报。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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